售后回租

售后回租交易通常涉及兩方,即出租方及承租方。于提供售后回租服務中,我們與客戶訂立融資租賃協議。根據有關協議,我們的客戶(作為承租方)向我們(作為出租方)出售其自有設備,我們其后將有關設備反租給該客戶。承租方通常于12至36個月或更長的時間內,向出租方償還融資額、利息及管理費。

售后回租主要滿足需要營運資金的客戶,以為其業務營運撥資。